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
2.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精良的应急队伍。
俄罗斯紧急状态部拥有联邦层面的消防队、民防部队、搜救队、水下设施事故救援队和船只事故救援队等多支专业力量。其中,国家中央航空救援队拥有多种专业的救援设备和技术,如直升飞机和运输机、航空器材特种汽车、纤维光学设备、液压气压装置以及特制潜水服和呼吸装置等。为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俄罗斯建立了领导培训体系、专业救援人员培训和考核体系。俄罗斯紧急状态部下设了俄紧急状态部民防学院、国家消防学院、圣彼得堡国立消防大学、伊万诺夫国立消防大学等8所教育机构。成立于1906年的圣彼得堡消防大学,现有教授、副教授160多人,培养了大批应急管理领导和专业骨干。
日本政府的应急救援机动力量主要包括消防、警察、自卫队,消防部队是其中的中坚力量。1995年阪神地震后,日本政府正式建立消防援助从。20xx年,消防部队共有94万人,数量是警察人数的四倍。此外,危险品企业必须根据《消防法》和《石油基地灾害防治法》设立消防队伍。大规模灾害发生时,消防部队可调度全国先进设备、人力物力资源进入灾区进行救灾、灭火、救助等行动,消防部队还有8架专用直升飞机,1小时内可以达到辖区内任何地方。据了解,为提高广大家庭自救能力,日本家家户户门窗附近都备有矿泉水、压缩饼干、手电筒和急救包。
3.科学防范的应急理念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的全民教育,设有防灾日,每年都组织大量的相关活动。日本将培养危机意识、普及应急知识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建立了各种各样志愿者组织,以达到应急知识自学和帮教的目的。截止到20xx年底,全国2418市町村中有1988个市町村成立了115814个自主防灾组织。其中,有13012个妇女防火俱乐部组织,约200万人;有5632个少年消防俱乐部,约43万人;有14461个幼年消防俱乐部,约126万人。各地还建设了一批面对公众的防灾知识宣教馆,免费对公众开放。20xx年、20xx年发生在新泻县长冈市的两次7.0级以上地震,无一人死亡,90%遇险者依靠自救、互救脱险。
俄罗斯除了在中学开设安全和逃生课程外,紧急状态部还有计划地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和自救的知识。宣教工作一直深入到社区,主要针对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开展宣教工作。
(三)权威、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俄罗斯1994年颁布了《联邦紧急状态法》。该法主要包括紧急状态范围、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该法律属于宪法性法律,如果紧急状态地区法律与紧急状态法相抵触的时候,紧急状态地区法律可以被总统中止,这为紧急状态下行政权力和立法权力的超常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俄罗斯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包括150部联邦法律和规章、1500个区域性条例,以及数百个联邦紧急状态管理部门发布的内部命令。20xx年,俄罗斯又通过了新的《反恐法》,进一步完善了俄罗斯的紧急状态法律体系。
日本形成了以《灾害对策基本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1961年整合多项单一法规制定的《灾害对策基本法》,以及其后制定的《灾害救助法》、《建筑基准法》、《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地震保险法》、《灾害救助慰抚金给付等有关法律》等。1995年阪神大地震发生后,日本又陆续制定了《受灾者生活再建支持法》、《受灾市街地复兴特别措置法》等法令。这一系列专项法律,赋予了国家在防灾行政上强大的公共权力,明确了防灾体制及国库负担制度,并规定了公共事业单位、一般居民等防范参与制度。
二、巨灾应急机制
在俄罗斯和日本,一般把地震、洪水、台风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称为巨灾。为减少和应对巨灾的发生,两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统一领导、协调有序的巨灾应急机制。
俄罗斯所有突发事件控制中心都承担指挥中心的职责,管理着各自的应急救援力量和救援技术支持机构。紧急状态时,俄政府采取如下处置措施:
一是启动俄联邦紧急状态系统,①各跨部门委员会的组织系统各就其位,执行紧急状态预案;②做好应急资源调动准备工作;③搜集信息,提前公布紧急状况区域;④预测与评估可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⑤实施抢险救援以及救援人员安全保护工作;⑤适时开展国际合作等。
二是启动民防救援系统,①向灾民提供生活救助;②协调内务部门和卫生部门采取救援行动;③派出搜救队伍协助救援。
三是设立危机管理中心,①负责调配有关物资装备资源;②保障中央与地方间的信息沟通;③监测早期处置进展情况。
四是派出航空部门配合处置重大灾害。
五是对媒体进行控制和规范,①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向公众发布有关政府信息;②依法加强对媒体的管理,防止“有害”、虚假信息传播。
进入紧急状态时,政府按以下程序运行:总统发布实行紧急状态命令后,立即向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和杜马(议会下院)通报,并送联邦委员会批准
www.xuehuiba.com 。在实行紧急状态的联邦总统令中,需要阐明实施紧急状态的原因、地区范围、保障紧急状态处置的人力和物力、限制公民和法人权利的范围、负责处置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以及实行紧急状态的期限。联邦委员会批准后,总统的紧急状态令立即通过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传播给实行紧急状态地区的居民。实行紧急状态时,主管对外事务的联邦权力执行机关在三天内将相关情况通知联合国和欧洲委员会秘书长。在俄联邦个别地区实行紧急状态时,主管对外事务的联邦权力执行机关自联邦委员会通过批准总统紧急状态命令之时起,一昼夜之内将有关情况通知邻国。日本政府通过《大规模灾害时消防及自卫队相互协助的协议》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跨区域协作机制、消防、警察和自卫队应急救援机制,强化了中央和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统一指挥、分工合作的力度。发生巨灾时,为提高运转效率,首相设置非常灾害对策本部,统一调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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