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总结
[10-16 11:15:33] 来源:http://www.xuehuiba.com 工作总结 阅读:8525次
概要:(2)、今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栏及时公布全国以及我省招生的政策、规定,特别是今年高考改革,时间提前一个月,录取时间提前,取消零批次,体检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并规定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考生档案由本人自带到学校等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我们进行反复宣传,使新的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得到广大师生、家长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3)、市、县(市、区)招办召开多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宣传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分校、分班召开会议,向考生反复讲清招生工作中的政策、规定以及录取程序,使考生和家长明白:指导填报志愿以班主任为主,填报志愿以考生及家长为主。通过开展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程序的宣传,实行政务考务公开,提高了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公开”的手段达到了“公正”的目的。(4)、及时将每批录取名单及录取学校在景德镇日报以及市招办宣传栏刊登,受到社会良好的反映。(5)、认真做好《江西招生报》、“标准答案”等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征订数每年均达到考生数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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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今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栏及时公布全国以及我省招生的政策、规定,特别是今年高考改革,时间提前一个月,录取时间提前,取消零批次,体检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并规定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考生档案由本人自带到学校等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我们进行反复宣传,使新的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得到广大师生、家长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市、县(市、区)招办召开多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宣传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分校、分班召开会议,向考生反复讲清招生工作中的政策、规定以及录取程序,使考生和家长明白:指导填报志愿以班主任为主,填报志愿以考生及家长为主。通过开展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程序的宣传,实行政务考务公开,提高了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公开”的手段达到了“公正”的目的。
(4)、及时将每批录取名单及录取学校在景德镇日报以及市招办宣传栏刊登,受到社会良好的反映。
(5)、认真做好《江西招生报》、“标准答案”等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征订数每年均达到考生数的90%以上。
2、加强考务管理,严格考场纪律
(1)、为做好县(市、区)招办的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市招办举办了电子档案采集培训班,手把手教他们熟悉并掌握数码相机的操作使用以及招生报名登记表的信息采集操作,为省招办实施网上录取打好了基础。
(2)、为做好考试管理和试卷管理,市招办与各县(市、区)招办、各设考点的主考、监考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办的规定进行,不允许任何环节出任何差错。
(3)、发放到各县(市、区)的所有试卷,考后一律全部收回,拆封后的所有空白考试卷(包括按规定拆封后的备用卷、考场中的缺考卷、空号卷、尾号卷等),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印、借阅,不准以任何借口带出考场。
(4)、发放到各县(市、区)、各考点的密封章、答卷封面、封条、空白试卷袋等答卷密封用品由各县(市、区)招办派专人按试卷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由市招办下考点人员进行检查复核落实。
(5)、考试时,除主考、副主考、考务组长外(进入试场应主动关机),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警戒线内。
(6)、对考生填好的志愿卡,以及整理好的考生纸质档案,我办采取县(市、区)招办之间交叉检查、市招办验收的办法加强管理。
3、突出考风考纪建设的重点
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部署下,在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下,今年我们着重抓了考风考纪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要求全市普通高考除文、理、艺术、体育在本县(市、区)参加考试外,其他科类集中在设区市所在地参加考试。
(2)、实行县(市、区)之间循环交叉监考。(珠山、昌江之间不实行交叉监考,因该两区均属城区,而由乐平市、浮梁县到上述两区进行交叉监考,今年交叉监考安排是:乐平->昌江->浮梁->珠山->乐平)。
(3)、监考员每科开考前抽签进考场(如果两次在一个考场则重新抽签),实行滚动式监考。
(4)、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考后考室、考场大门完全封闭,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点,监考教师不准出教室。
(5)、建立考试回避制度。全部聘用小学教师和县(市、区)教育局行政人员为监考员,高三年级的任课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一律不准参与考试监考工作。
(6)、建立了符合高招要求的试卷保密室,配备了“三铁”、“两器”(铁门、铁窗、铁柜、灭火器、报警器),安排公安人员、招办干部24小时值班,实行试卷保密室的铁柜钥匙由招办主任亲自保管制度。
(7)、各考点均配备了有公安人员参加的专人专车接送试卷。
(8)、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质量,建立了考试监察组。每次考试,市教育局都抽调了机关干部组成监察组分到各个考点,配合省招委巡视组做好考点的组考工作和监察工作。
(9)、市、县(市、区)、各考点均公布了举报电话和设立了举报信箱。
(10)、各考点大门口设有警示牌,所有监考人员、考生均不准带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进考点。
(11)、高考前夕,市招办、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发出通告:要求从6月5日至6月8日,禁止市区基建施工单位产生施工噪音,对扰民商业、工业、娱乐、生活噪音限定音量。英语听力考试时,考点的有关路段,由交警实行交通管制,严禁各种机动车辆鸣号,并减速行驶,同时禁止距离各考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各种高音喇叭、音响等噪音。市、县(市、区)环保局公布了高考期间环境噪音举报电话,为全体考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此通告免费在电视台反复播放),今年高考正值预防“非典”非常时期,为了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明确规定考生家长不要聚集在考点门口,要求做到不送考、不等考、不接考。每次开考前和考试后均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12)、每科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均不得离开考场,待本次考试结束后才可离开考点。
(13)、每科考试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和考试时间进行管理,按时发卷,按时考试,从未提前或推后考试时间。
(14)、监考人员实行持“双证”上岗制。为加强对全体监考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区)招办认真挑选监考教师,进行多次培训,反复学习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监考工作操作程序,合格者发给《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监考资格证》和《普通高考监考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并要求各县(市、区)招办对监考人员每次监考情况进行总结,建立监考人员档案,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强化了监考队伍,严肃了考风考纪,杜绝了雷同试卷,保证了监考质量。
(2)、今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栏及时公布全国以及我省招生的政策、规定,特别是今年高考改革,时间提前一个月,录取时间提前,取消零批次,体检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并规定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其他院校,考生档案由本人自带到学校等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我们进行反复宣传,使新的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得到广大师生、家长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市、县(市、区)招办召开多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宣传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分校、分班召开会议,向考生反复讲清招生工作中的政策、规定以及录取程序,使考生和家长明白:指导填报志愿以班主任为主,填报志愿以考生及家长为主。通过开展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程序的宣传,实行政务考务公开,提高了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公开”的手段达到了“公正”的目的。
(4)、及时将每批录取名单及录取学校在景德镇日报以及市招办宣传栏刊登,受到社会良好的反映。
(5)、认真做好《江西招生报》、“标准答案”等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征订数每年均达到考生数的90%以上。
2、加强考务管理,严格考场纪律
(1)、为做好县(市、区)招办的计算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市招办举办了电子档案采集培训班,手把手教他们熟悉并掌握数码相机的操作使用以及招生报名登记表的信息采集操作,为省招办实施网上录取打好了基础。
(2)、为做好考试管理和试卷管理,市招办与各县(市、区)招办、各设考点的主考、监考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办的规定进行,不允许任何环节出任何差错。
(3)、发放到各县(市、区)的所有试卷,考后一律全部收回,拆封后的所有空白考试卷(包括按规定拆封后的备用卷、考场中的缺考卷、空号卷、尾号卷等),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印、借阅,不准以任何借口带出考场。
(4)、发放到各县(市、区)、各考点的密封章、答卷封面、封条、空白试卷袋等答卷密封用品由各县(市、区)招办派专人按试卷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由市招办下考点人员进行检查复核落实。
(5)、考试时,除主考、副主考、考务组长外(进入试场应主动关机),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警戒线内。
(6)、对考生填好的志愿卡,以及整理好的考生纸质档案,我办采取县(市、区)招办之间交叉检查、市招办验收的办法加强管理。
3、突出考风考纪建设的重点
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部署下,在市招委、市教育局领导下,今年我们着重抓了考风考纪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要求全市普通高考除文、理、艺术、体育在本县(市、区)参加考试外,其他科类集中在设区市所在地参加考试。
(2)、实行县(市、区)之间循环交叉监考。(珠山、昌江之间不实行交叉监考,因该两区均属城区,而由乐平市、浮梁县到上述两区进行交叉监考,今年交叉监考安排是:乐平->昌江->浮梁->珠山->乐平)。
(3)、监考员每科开考前抽签进考场(如果两次在一个考场则重新抽签),实行滚动式监考。
(4)、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考后考室、考场大门完全封闭,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点,监考教师不准出教室。
(5)、建立考试回避制度。全部聘用小学教师和县(市、区)教育局行政人员为监考员,高三年级的任课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一律不准参与考试监考工作。
(6)、建立了符合高招要求的试卷保密室,配备了“三铁”、“两器”(铁门、铁窗、铁柜、灭火器、报警器),安排公安人员、招办干部24小时值班,实行试卷保密室的铁柜钥匙由招办主任亲自保管制度。
(7)、各考点均配备了有公安人员参加的专人专车接送试卷。
(8)、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质量,建立了考试监察组。每次考试,市教育局都抽调了机关干部组成监察组分到各个考点,配合省招委巡视组做好考点的组考工作和监察工作。
(9)、市、县(市、区)、各考点均公布了举报电话和设立了举报信箱。
(10)、各考点大门口设有警示牌,所有监考人员、考生均不准带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进考点。
(11)、高考前夕,市招办、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发出通告:要求从6月5日至6月8日,禁止市区基建施工单位产生施工噪音,对扰民商业、工业、娱乐、生活噪音限定音量。英语听力考试时,考点的有关路段,由交警实行交通管制,严禁各种机动车辆鸣号,并减速行驶,同时禁止距离各考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各种高音喇叭、音响等噪音。市、县(市、区)环保局公布了高考期间环境噪音举报电话,为全体考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此通告免费在电视台反复播放),今年高考正值预防“非典”非常时期,为了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明确规定考生家长不要聚集在考点门口,要求做到不送考、不等考、不接考。每次开考前和考试后均对考生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12)、每科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均不得离开考场,待本次考试结束后才可离开考点。
(13)、每科考试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和考试时间进行管理,按时发卷,按时考试,从未提前或推后考试时间。
(14)、监考人员实行持“双证”上岗制。为加强对全体监考人员的管理,各县(市、区)招办认真挑选监考教师,进行多次培训,反复学习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监考工作操作程序,合格者发给《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监考资格证》和《普通高考监考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并要求各县(市、区)招办对监考人员每次监考情况进行总结,建立监考人员档案,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强化了监考队伍,严肃了考风考纪,杜绝了雷同试卷,保证了监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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