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
[10-16 11:14:17] 来源:http://www.xuehuiba.com 工作总结 阅读:8706次
概要: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标签:年终工作总结,班主任工作总结,http://www.xuehuiba.com
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一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红塔乡城建办、土管所2010年度收取六谷村17户农民建房开垦费:每户3000.00元,计51000.00元(该费代县土管局征收);配套费:每户收取720.00元,计12240.00元;建房制约金(押金):每户740.00元,计12580.00元。以上三项共计违纪收费75820.0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 [2010]1531号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针对上述收费问题,我局对红塔乡土管所、城建办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期7天内将违法收费75820.00元全部退还缴费者,并将清退情况报送县物价局及县政府。我局派人参加现场清退。在我局的督办下全部退还给了农民。此举受到了六谷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四是认真清理公安收费。居民身份证、车辆检测、公安消防均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上半年我局检查清理了乡镇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收费。经检查清理,土城镇派出所2010年4月对土城中学64名学生集体办理身份证时,向每名学生收费2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照像费10.00元),当时收费后均未给学生开收据,大部分学生已领身份证,还有部分学生由于姓名不一致没有领到身份证。由此给部分学生造成了重复收费,经查实,对6名学生重复收取证件费予以了退还。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2010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一件建议、意见,均安排一名副局长办理。每件办理结束都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力争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如我局收到《关于尽快落实同网同价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两个专班到部分乡镇调查,及时与供电企业衍接,使之尽快接管,而后向县委政府提出了我县同价方案,在四月一日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同价,并在7 月份前对2010年12月10日以后多收的电费全部实行了清退。我局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来访或举报,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调查,七天内办结。不属于我们工作职责的,我们做好解释。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三、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多了解支持物价工作。一是今年2月21日,在三招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物价工作会议,与会领导有县委书记张维国、县长师永学、人大主任李永发、政协主席罗志增、副县长袁新云、县委办主任孙华凯等,参加会议的还有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上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长袁新云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2010年度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19个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2010年物价工作。《房县报》、房县电视台对比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对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政府重大价格改革措施、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屡查屡犯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如:石油价格、自来水价格调前公示、防“**”药品价格等均在《房县报》、电视台予以公布。
2、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6月3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申请人供水公司经理报告了供水公司经营情况及调价理由,县物价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目前正在开展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
今年8月,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1998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取消了129件过时过期及违规文件,保留了45份,修改了2份,从而维护了物价局制发文件的严肃性,确保了物价政策在我县得以认真贯彻实施。
为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八月份我们参加了由县人大组织的“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演讲竞赛,陶冶了职工情操,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价格调研,探索新时期物价工作路子,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今年我局上报的信息材料被《十堰物价》采用13篇(2010年只1篇,今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我们积极参与价格调研,向市局上报了5份价格调研文章。其中三位同志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县级物价部门也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意义重大》、《冰冻三尺的药价虚高原因》分别在《价格天地》第十期、第十一期刊登。
2010年8月,我县被国家计委明确为特色农产品黑木耳采价点。我局接此通知后,把它作为宣传房县、展示房县地产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挂帅、安排高素质的同志做好监测工作,随机抽样确定了三个报价点,目前这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为国家计委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服务。
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
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一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红塔乡城建办、土管所2010年度收取六谷村17户农民建房开垦费:每户3000.00元,计51000.00元(该费代县土管局征收);配套费:每户收取720.00元,计12240.00元;建房制约金(押金):每户740.00元,计12580.00元。以上三项共计违纪收费75820.0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 [2010]1531号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针对上述收费问题,我局对红塔乡土管所、城建办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期7天内将违法收费75820.00元全部退还缴费者,并将清退情况报送县物价局及县政府。我局派人参加现场清退。在我局的督办下全部退还给了农民。此举受到了六谷村村民的一致好评。
四是认真清理公安收费。居民身份证、车辆检测、公安消防均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上半年我局检查清理了乡镇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收费。经检查清理,土城镇派出所2010年4月对土城中学64名学生集体办理身份证时,向每名学生收费2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照像费10.00元),当时收费后均未给学生开收据,大部分学生已领身份证,还有部分学生由于姓名不一致没有领到身份证。由此给部分学生造成了重复收费,经查实,对6名学生重复收取证件费予以了退还。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2010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一件建议、意见,均安排一名副局长办理。每件办理结束都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力争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如我局收到《关于尽快落实同网同价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两个专班到部分乡镇调查,及时与供电企业衍接,使之尽快接管,而后向县委政府提出了我县同价方案,在四月一日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同价,并在7 月份前对2010年12月10日以后多收的电费全部实行了清退。我局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来访或举报,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调查,七天内办结。不属于我们工作职责的,我们做好解释。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三、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多了解支持物价工作。一是今年2月21日,在三招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物价工作会议,与会领导有县委书记张维国、县长师永学、人大主任李永发、政协主席罗志增、副县长袁新云、县委办主任孙华凯等,参加会议的还有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上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长袁新云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2010年度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19个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2010年物价工作。《房县报》、房县电视台对比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对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政府重大价格改革措施、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屡查屡犯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如:石油价格、自来水价格调前公示、防“**”药品价格等均在《房县报》、电视台予以公布。
2、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6月3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申请人供水公司经理报告了供水公司经营情况及调价理由,县物价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目前正在开展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
今年8月,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1998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取消了129件过时过期及违规文件,保留了45份,修改了2份,从而维护了物价局制发文件的严肃性,确保了物价政策在我县得以认真贯彻实施。
为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八月份我们参加了由县人大组织的“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演讲竞赛,陶冶了职工情操,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价格调研,探索新时期物价工作路子,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今年我局上报的信息材料被《十堰物价》采用13篇(2010年只1篇,今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我们积极参与价格调研,向市局上报了5份价格调研文章。其中三位同志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县级物价部门也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意义重大》、《冰冻三尺的药价虚高原因》分别在《价格天地》第十期、第十一期刊登。
2010年8月,我县被国家计委明确为特色农产品黑木耳采价点。我局接此通知后,把它作为宣传房县、展示房县地产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挂帅、安排高素质的同志做好监测工作,随机抽样确定了三个报价点,目前这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为国家计委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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