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千万不要沟通过度!
就中国老百姓的认知来说,对于企业的违规行为,要是政府要来管,绝对没有一起冤假错案,问题就是这些部门管不管,管多严的问题,不可能会因为这个“200万”转移视线. 所以,这个信息的抛出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是在火上浇了一桶油,扩大了影响和“知名度”,导致局面一团糟.
再看《华商晨报》的报道:
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陈娟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到现在格兰仕公司也没有收到过衡阳市质监局的有关函件,昨天我公司看到相关报道后,紧急致电衡阳威达尔商贸有限公司,证实从没有向该媒体说过‘衡阳质监局拟200万了事’的话,此事纯属子虚乌有.”
现在知道错了,来不及了,影响已经造成.
在家电这个圈子,格兰仕在事件营销,新闻公关方面的确是一面旗帜,对新闻点的挖掘和事件营销的由头的寻找功力颇深,但是,这种素质用在危机公关上面,适得其反.
二:掩耳盗铃
游丽敏解释,“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格兰仕会不断推出新型号的微波炉产品,但是往往90天的时间可以使得新款产品“过时”,所以,包括格兰仕在内的很多家电企业,往往等不及3C认证证书下发就先将个别新品上架销售,按照以往惯例,格兰仕的所有微波炉新产品都能够顺利通过3C认证的,所以,不应该因此认定格兰仕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第一财经日报)
说得合情合理但就是不合法,什么叫3C认证?“3C”就是一种强制性认证,没有通过认证是绝对不允许上市销售的.对于企业而言,3C认证无疑就是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根据相关规定,微波炉等家电产品任何型号产品均需通过3C认证检测,方能进入市场销售.
所以这种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很显然的掩耳盗铃的做法,相当于偷情被抓了现行还在说“还没进去”.
格兰仕一位高层告诉记者,“这份通知,只是衡阳市质监局在调查中出具的普通法律文书,能代表违法的结论吗?只有处罚决定书才能是认定事实的依据.(第一财经日报)
高层就是高层,还是很能抓住重点,普通的法律文书并不代表违法的结论.所以笔者认为,在最终处理意见书出台之前,格兰仕应该耐得住寂寞,对外发布的消息只能有一点.“我们正在积极的配合技术监督部门调查,在最终处理结果出来之后,会就此事向大家说明.”
三、摆不正的心态
看看事情发展到现在格兰仕方面的一些说法:
“对于衡阳市质监局的这种行为,格兰仕也会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一财经日报)
格兰仕公司已上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支持,并且就该事件准备向有关部门提请立案.陈娟还说,鉴于“衡阳3C事件”的报道给格兰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而最早披露这一消息的衡阳当地这家报纸不能就报道的新闻给出合理的出处和证据,因此,格兰仕准备起诉该报纸.
(华商晨报)
这话说得很没水平,你起诉衡阳市质监局什么?人家一直在按程序办,对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值得推敲的,你起诉他秉公执法么?
你起诉报纸?别人也只是针对衡阳市质监局的通知发了篇文章,难道你还唯恐天下知道你冒用3C认证的人不够多么.
说出这话的目的不得而知,可能是“鸭子死了嘴巴硬”、打死也不承认.(让人不禁想到雀巢事件被人所诟病的处理方式).
一句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好像格兰仕根本不把市级的政府机构和媒体完全放在眼里,继续将格兰仕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同时又吊足了媒体据悉关注的胃口,让人困惑,格兰仕到底想要做什么?难道想利用这一事件继续炒作.
写到这里,笔者开始担心,会不会因为这个文章收到起诉.
小结:肯德基、SKII、雀巢、高露洁……这些响当当的品牌在面对公众和媒体的质疑时,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第一时间保持沉默.而应该主动沟通时,这些公司仍然显得有些迟钝.
但是格兰仕似乎是自己把自己推倒一个风口浪尖,属于典型的沟通过度.他把一些与此件事情似乎相关其实又完全不相关的信息主动公布给媒体和大众,让局面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无法把控.
格兰仕事件,暴露了国内企业危机公关机制的缺失,更体现了执行上的巨大偏差.既没看到格兰仕在应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章法,同时多人在接受采访,发出的信息又是如此的不一致,造成前后矛盾.
二者相较,似乎在第一时间沉默更为有效,所以,危机公关处理过程中,需要积极主动,但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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