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规则
[10-16 11:08:58] 来源:http://www.xuehuiba.com 规章制度 阅读:8747次
概要:www.xuehuiba.com; 第三十八条 财产损毁失去原有效能而无利用价值者得予报废。 报废之财产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变买或销毁。 第三十九条 财产如因灾害盗窃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致损毁或遗失者应检附证明文件 报销。 □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规则未规定事项概依法令及本公司有关章则办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之。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财产管理规则一文由-www.xuehuiba.com或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页 [1] [2]
财产管理规则,标签: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http://www.xuehuiba.com
www.xuehuiba.com ; 第三十八条 财产损毁失去原有效能而无利用价值者得予报废。 报废之财产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变买或销毁。 第三十九条 财产如因灾害盗窃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致损毁或遗失者应检附证明文件 报销。 □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规则未规定事项概依法令及本公司有关章则办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之。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财产管理规则一文由-www.xuehuiba.com或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www.xuehuiba.com ; 第三十八条 财产损毁失去原有效能而无利用价值者得予报废。 报废之财产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变买或销毁。 第三十九条 财产如因灾害盗窃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致损毁或遗失者应检附证明文件 报销。 □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规则未规定事项概依法令及本公司有关章则办理。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订之。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财产管理规则一文由-www.xuehuiba.com或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文秘写作 - 规章制度
上一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A)
最新更新
推荐热门
- · 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 手机话费报销管理制度
- ·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 · 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制度
- · 转渠口学区定西小学班主任责任书
- · 效能投诉网管理制度
- · 干部考察预告办法
- · 定西小学微机教室管理责任书
- · 村财务管理制度
- ·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