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风格保护管理规定
[10-16 11:08:58] 来源:http://www.xuehuiba.com 规章制度 阅读:8115次
概要: 第十九条按区域要求建设徽派建筑风格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意见书》的强制性条款,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条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监督管理由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完工后,建筑风格的复核将作为规划验收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城镇规划区外的其它建筑的建设监督管理由审批单位负责,农民零星建房的建设监督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建筑风格管理上违反审批规定的各类建设,由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其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城市建筑风格保护管理规定,标签: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http://www.xuehuiba.com
第十九条 按区域要求建设徽派建筑风格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意见书》的强制性条款,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条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监督管理由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完工后,建筑风格的复核将作为规划验收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城镇规划区外的其它建筑的建设监督管理由审批单位负责,农民零星建房的建设监督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
第十九条 按区域要求建设徽派建筑风格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意见书》的强制性条款,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条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监督管理由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完工后,建筑风格的复核将作为规划验收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城镇规划区外的其它建筑的建设监督管理由审批单位负责,农民零星建房的建设监督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建筑风格管理上违反审批规定的各类建设,由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各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其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地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黄山市法制办负责解释。凡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文秘写作 - 规章制度
上一篇:城市亮化管理实施办法
最新更新
推荐热门
- · 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 手机话费报销管理制度
- ·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 · 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制度
- · 转渠口学区定西小学班主任责任书
- · 效能投诉网管理制度
- · 干部考察预告办法
- · 定西小学微机教室管理责任书
- · 村财务管理制度
- ·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