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的肢体语言交际
注视对方的不同情况决定于相遇的场所。如果在街上相遇,可以看着迎面走来的人。直到相距8英尺远时再移开视线走过去。但在到达此距离之前,双方都用眼睛暗示一下自己要往哪边走,打算往哪边走就往哪边看一眼。然后,双方侧身略变方向,即可错开,顺利通过.
同相识的人谈话时根据美国习惯,说话的人和听话的人都应注视对方。任何一方不看对方,都可以表示某种意味。如;害怕对方,轻视对方,心神不定,感到内疚,漠不关心。甚至在对公众讲话时也要时时直视听众,和许多人的目光接触。如果演说的人埋头看讲稿,照本宣科(许多中国人往往是这样的),而不抬头看看听众,对听众“说话”,人们就会认为他对听众冷漠,不尊敬别人。
在谈话的时候,听的人一般要注视着说话的人的眼睛或脸,表示自己在听。如果对方说的话比较长,听的人要不时发出“嗯”、“啊”的声音,或者点头表示自己在注意地听着。如果同意所说的观点,可以点头或微笑。如果不同意或者有所保留,可以侧一下头、抬一下眉毛或露出疑问的神情。
在英语国家,盯着对方看或看得过久都是不合适的。即使用欣赏的目光看人——如对方长得漂亮——也会使人发怒。许多外国人到其他国去旅行,因当地人盯着他们看而恼火、很别扭,认为那里的人“无礼”而感到气愤,殊不知在该国是常事,看的人不过是好奇而已。许多在华的讲英语的外国人对此流露过不满情绪。作者的一位好朋友是个美国青年妇女,因为常常有人盯着她看而决定回国。她很喜欢在北京教书,对中国和中国人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实在忍受不了到处被围观的无礼场面。的确,她身材很高大,容易引起过路人的好奇心。但这并不能成为无礼围观的理由。她离开中国时恋恋不舍,但还是提前回国了。可见围观能引起多么强烈的反感。
“眉目传情”(或“目语”)是青年或成年男女之间传递感情最常用的古老的方法之———在美国尤其讲究。有人对此作过详细研究:人们对异性怎样表示感兴趣或不感兴趣,怎样表示鼓励或拒绝,怎样表示赞成或不满,怎样表示爱慕或厌恶。然而,在美国也有许多差别。男人用眼睛的方式就和妇女不一样。不同年龄、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地域的人在这一方面都有差别。不同种族的人也有差别。
在一些国家里,人们认为能直视对方的眼睛是很重要的。在一部关于列宁的著名电影里有这样一幕:有一个肃反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叛变了,肃反委员会主席捷尔任斯基得知情况询问他时,此人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根据这一点捷尔任斯基认为证实了他有罪。许多美国人也同样重视目光接触的作用,但并不是美国的所有民族都这样。
有过这样一件事:有个十来岁的波多黎各姑娘在纽约一所中学里读书。有一天。校长怀疑她和另外几个姑娘吸烟,就把她们叫去,尽管这个姑娘一向表现不错,也没有做错什么事的证据,但校长还是认为她作贼心虚,勒令停学。他在报告中写道:“她躲躲闪闪,很可疑。她不敢正视我的眼睛,她不愿冒着我。”
校长查问时,她的确一直注视着地板,没有着校长的眼睛。而英美人有“不要相信不敢直视你的人”这样一句格言。
碰巧有一位出生于拉丁美洲家庭的教师,对波多黎各文化有所了解,他同这个姑娘的家长谈话后对校长解释说:就波多黎各的习惯而言,好姑娘“不看成人的眼睛”这种行为“是尊敬和听话的表现。”
幸而校长接受了这个解释,承认了错误,妥善处理了这件事。对这种目光视向不同的含义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也使他记住各民族的文化是多种多样的。 目语的规定很多,也很复杂。从上面介绍的一些情况可见一斑,这里就不再细谈了。
在中国和讲英语的国家不论微笑还是大笑,通常表示友好、赞同、满意、高兴、愉快,但在某些场合,中国人的笑会引起西方人的反感。下面是一位美国朋友给作者的来信的摘录,谈到了某些行为在不同文化交际中间造成的误会:
…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的笑与美国的笑有不同的意思。比如,一个美国人存放自行车时,一不小心自行车倒了,他会因为自己动作不麻利而感到困窘。这时如果旁边的中国人笑起来,他会觉得受到耻笑,非常生气。我还看到在餐厅里发生过类似情况。一个外国人偶然摔了一个碟子,他本来就感到很窘,而在场的中国人发出笑声,使他更加觉得不是滋味,又生气,又反感。
当然,中国人的这种笑,不论是对本国人还是对外国人,并非是嘲笑当事人,也不是幸灾乐祸。这种笑有很多意思。可以表示:“别当一回事儿”,“一笑了之”,“没关系”,“我们也常干这种事”等。不过,对于不了解这些意思的人,这样一笑会使他们感到不愉诀,
而且会对发笑的人产生反感。
手势是个很难办的事。打手势时,动作稍有不同,就会与原来的意图有所区别;对某种手势理解错了,也会引起意外的反应。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领导英国进行战争的首相温斯顿·邱吉尔曾作了一个手势,当时引起了轰动。他出席一个场面盛大而又重要的集会,他一露面,群众对他鼓掌欢呼。邱吉尔做了一个表示 victory(胜利)的 V形手势——用食指和中指构成V形。做这个手势时,手心要对着观众。不知邱吉尔是不知道还是一时失误,把手背对着观众了。群众当中,有人鼓掌喝倒彩,有人发愣,有人忍不往哈哈大笑。这位首相所做的手势表示的是别的意思。那不是表示“胜利”的 V形,而是一个下流的动作。
另一个例子同尼基塔·赫鲁晓夫有关。他是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期的苏联领导人。在美国访问期间,他的言论和举止引起一些争议。引起争议的手势之一是,他紧握双手,举过头顶,在空中摇晃。他的意思显然是表示问候,表示友谊。但是,在场的人和电视观众对此并不欣赏。美国人很熟悉这个动作——这是拳击手击败对手后表示胜利的姿势。在此之前,赫鲁晓夫曾说过要埋葬美国资本主义的话,许多美国人认为,这种手势表示他好象已经取得胜利,洋洋得意。难怪许多人感到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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