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财政工作总结和2017年财政工作思路
(四)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十五”期间,按照公共财政的财政支出安排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支出,在保“吃饭”、保运转的前提下,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政府的重点公共支出需求。认真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积极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一是注重对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支出安排,促进科技进步;二是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十五”期间教育经费累计支出10亿元,2010年,教育支出达亿元,比“九五”期末翻了一番。建立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积极消化义务教育负债;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教育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三是相关文化政策按规定得到基本落实。四是加大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保体系建设。加大了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机制,保证了全市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十五”期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累计达67224万元,至2010年底,基金累计结余18878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十五”期间,累计安排卫生事业费1.2亿元,安排基本医疗保障经费1.2亿元;建立了公共卫生应急准备基金;支持农村卫生院建设,改善了镇(区)卫生院医疗条件;完善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五是加大了对计划生育投入力度,提高人口素质。
(五)坚持开拓创新,财政改革取得明显成果。
“十五”期间,根据逐步构建和完善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深化了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改革和完善镇区财政体制。2010年对镇区实行了“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收支挂钩”的新体制,确定比较宽松的收支基数(收入基数递增比例为15%、13%、11%,支出递增比例为7%、6.5%、6%),改进了收支挂钩办法,确定了超收财力全留的办法(除上交省20%和所得税中央60%部分)。2010年又适时进行了完善,适当提高了收入基数,进一步放宽了收支基数的递增比例(收入基数递增比例为11%,支出递增比例为6.5%),新的镇区财政体制调动镇区当家理财、增收节支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镇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10年,实行了部门预算试点,2010年全面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工作,至2010年,部门、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已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部门预算编制框架体系初步形成,细化了预算编制,规范了收支行为,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2010年,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确保了市级单位和教师工资的及时发放。从2010年7月1日起,在市级机关选择5个部门9个单位进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实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管理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建立了镇区财政结算中心,增强了镇级财政的调控力度,提高了镇级财政的管理水平。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2010年我市的政府采购目录增加到39个,将工程采购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使采购规模逐年扩大。全年采购金额为4216.4万元,比预算节约569.7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9%。
积极参与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规范操作,不留尾巴。“十五”期间共完成300户市属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通过改制,激活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了溧阳经济的快速发展。
构建预算外资金管理新体系。初步建立了新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启用新的非税收入征管网络信息化系统,完善以“收支脱钩”和“票款分离”为核心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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