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2)严重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县防汛防旱指挥部适时启动《xx县抗旱预案》,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督促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3)中度干旱
www.xuehuiba.com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防旱情况.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防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轻度干旱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做好防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7,供水危机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对区域内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加强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如中山,方便两水库总蓄水量在1000万方以下,石臼湖水位7米以上时,县财政局组织资金,相关部门做好启动秋湖提水站机电设备检测,保养,维修等工作.中山,方便两水库总蓄水量在 800万方以下,石臼湖水位6.5米以上时,新桥河流域相关排污企业,采取达标排放,拦污,停产等相关措施,县环保局跟踪检测新桥河水质,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后,适时启动秋湖提水站向中山水库补水.
(七)信息报告和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由县镇两级防汛防旱指挥办公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同意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
(八)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到岗到位,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请求省,市防指派出由领导带队的专家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九)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或市防指指挥决策.
3,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县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流域性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和闸站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请求市防指派出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和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十)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县,镇人民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前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应按照县政府或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县,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当地镇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当地政府可紧急动员所在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出现水旱灾害后,县,镇二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二)慰问及派工作组
1,根据灾害损失的严重程度和伤亡人数,可由县委,县政府共同向灾区发慰问电,县委,县政府派慰问团或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2,水旱灾害发生后,根据损失情况,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商县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尽快向县政府提出具体建议方案.
(十三)信息发布
1,防汛防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民政局审核和发布;涉及部队的,由部队有关部门审核.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播发新闻稿,电视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
www.xuehuiba.com 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审核和发布.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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