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会吧范文频道文秘写作规章制度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 正文

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

[10-16 11:08:58]   来源:http://www.xuehuiba.com  规章制度   阅读:8210
概要:(一)申请事项属本机关受理范围,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必须受理;(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必须及时受理;(三)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审批或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四)对申请事项行政审批机关认为不需要实施书面审批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不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就规范申请人从事所申请事项的活动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行政审批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在公示范围内的材料。(五)受理审批事项时行政审批机关要向申请人承诺办结时限。第十六条行政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予以办理:(一)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办理程序简单的,授权服务“窗口”当场办结;(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办结期限的,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三)依法需要转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下级行政机关应当
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标签: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http://www.xuehuiba.com
(一)申请事项属本机关受理范围,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日必须受理;
(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必须及时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审批或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对申请事项行政审批机关认为不需要实施书面审批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不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就规范申请人从事所申请事项的活动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行政审批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在公示范围内的材料。
(五)受理审批事项时行政审批机关要向申请人承诺办结时限。
第十六条 行政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予以办理:
(一)无需进行实质性审查、办理程序简单的,授权服务“窗口”当场办结;
(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办结期限的,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依法需要转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审查完毕并负责全程办理。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单独办理的最多可以延长10天,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的最多可以延长15天,但须经行政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将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视为该申请事项已经批准。
第十八条 行政审批机关在审查过程中,需要通过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公开进行。
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结果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有关结果应当公开。
涉及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配置等行政审批的,一律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行政审批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若当事人举报或投诉工作人员不作为或违反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查处。
第二十条 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
以行政审批机关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办理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按发生违反行政审批规定行为次数和后果依次加重并延伸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设定行政审批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撤销该行政审批事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部门责令该行政审批机关予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擅自增加、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增加审批环节、附加前置条件)或继续执行市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二)应当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不在服务中心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范围或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事项的;
(四)未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申请或不予批准的理由的;
(六)向申请人提出不正当要求或乱收费的;
(七)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
(八)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
(九)不依法履行行政审批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行政审批中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按市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xx市法制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文秘写作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学会吧 All Right Reserved.
在线学习社区!--学会吧
1 2 3 4 5 6 7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