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规范化封闭式运行管理办法
公文规范化封闭式运行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公文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府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文管理
收文管理主要包括公文运转中的签收、登记、审查、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所有收文在审核登记后一律在市府办内部运行(应当转部门承办的除外)。
(一)签收登记
1、纸质文件签收。经公文交换站、机要局、邮政局或直接送交市府、市府办的所有公文(包括刊物、信柬、资料等),由综合秘书科审查后统一签收登记,附上公文处理笺并按急办件、呈批件、传阅件加盖类别章后进行分办。特提、特急件2小时内送出,如遇分管文秘的秘书长不在,可直送(或电话报告)秘书长或主管市长处理。加急、平急件半日内送出,呈批件和传阅件收文当日送出。
上班时间,公务传真(包括公文、政务类通知、政府部门工作联系资料)由综合秘书科接收处理。信息类传真由信息技术科接收处理,下班时间的所有传真由值班室接收并按规定处理,值班人员在星期一到星期四期间所接收的公务传真,应于接收次日上午到综合秘书科补登编号,星期五至星期日所接收的公务传真,应于第二周星期一上午到综合秘书科补登编号。大假期间收到的公务传真和其它公文,应于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到综合秘书科补登编号。
2、网上签收。公文网上收发工作由综合秘书科负责。在网上行文和纸质公文同时运行阶段,为了避免重复办文,应以纸质公文作为送阅办理公文;个别需要及时办理而纸质公文未到的,可在网上下载,并贴公文处理笺作为送阅办理件。
(二)呈送办理
凡是接到省政府下发的特提件、特急件应在2小时内办结;收到省政府下发的其它急件和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开发区上报的急件,应
所有需要送领导参阅、批示的公文,一律应贴签呈送,没有贴签的不得送出,市府办领导也不在原文上批示;公文运转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遇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不在,由相应科室指定的有关工作人员代签收和传递。
1、上级文电的处理。由综合秘书科收文后根据内容及时贴签分送有关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或市长阅处,再按批示意见分办。省委、省委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文件,由综合秘书科负责与市委办相关科室衔接处理。
2、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和开发区请示、报告、意见的处理。县区政府、市级部门和开发区应按照一文一事的要求向市政府递交请示,请示、报告和意见按每件5份呈送。综合秘书科应对县区政府、市级部门或开发区报送的请示、报告和意见的公文格式、内容和份数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退文;对经审查签收的公文,及时贴签并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文秘副秘书长、分管工作副秘书长、秘书长、市政府领导审签,再按领导批示意见转有关方面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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